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团队申报,依托教学单位初审、学校复核,拟推荐以下六大类—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改革、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和师资培训的56项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8年第二批)(见附件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提出以下要求:
1.项目团队须与申报企业保持经常联系;
2.学校对该类项目没有配套资助承诺。
学校将定期对已获批项目进行阶段性跟踪检查,确保项目团队按要求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请各立项项目团队以此为抓手,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促进学校转型深化。
教务处